(第十三期)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第十二期公开竞租中未成交的四座广告牌按现状进行对外竞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坐落位置及基本概况
1、310国道南、大浦河东双面式大型单立柱广告牌。该广告牌坐落于310国道南侧、大浦河东侧,周边建有中石化加油站。此处视野开阔,车流量大,受众多,是企业形象及产品宣传的好位置。广告牌高度自地面以上21米,牌面长18米,宽6米,无亮化。
2、瀛洲南路东侧、宁海立交桥北侧双面式大型单立柱广告牌。该广告牌坐落于瀛洲南路东侧、宁海立交桥北侧,G25长深高速、G30连霍高速宁海收费站及G204国道入口处。此处车流量大,受众面广,是企业形象及产品宣传的好位置。广告牌高度自路面以上15米,牌面长18米,宽6米,无亮化。
3、盐河南路东侧、秦东门大街北侧三面式大型单立柱广告牌。该广告牌坐落于盐河南路与秦东门大街交汇处东北角,与孔望山遥相呼应。秦东门大街是连接海州古城、孔望山、桃花涧、石棚山等风景区及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通道。广告牌高度自地面以上18米,牌面长18米,宽6米,有亮化。
4、瀛洲路西侧、妇联河北侧双面式大型单立柱广告牌坐落于瀛洲路、毗邻 G25 长深高速、G30连霍高速宁海收费站及G204国道入口。周边分布有众多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汽车4S店,受众消费层次高,广告认可度强。广告牌高度自路面以上21米(自牌面顶部算起),牌面长18米、宽6米,无亮化。
二、租赁/发布用途
仅限用于发布合法商业广告及公益广告,承租人不得转租。
三、租赁/发布底价及期限
序号 | 单立柱广告牌 位置 | 租赁/发布底价 (万元/3个月) | 租赁/发布底价 (万元/半年) | 租赁/发布底价 (万元/1年) |
1 | 310国道北、大浦河东(双面式) | 1.52 | 2.98 | 5.83 |
2 | 瀛洲路东、宁海立交桥北(双面式) | 3.41 | / | / |
3 | 盐河南路东侧、秦东门大街北侧(三面式) | 2.56 | 5.02 | 9.84 |
4 | 瀛洲路西侧、妇联河北侧(双面式) | 0.7 | 1.38 | 2.7 |
四、租赁/发布期限及付款方式
租赁/发布期限为三个月、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出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公告及报名期限
公告期为2022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9时20分止。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前。
六、竞租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相关经营证照齐全、有效,无不良记录,无失信行为并出具企业征信报告。
3、竞租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户外广告经营业务能力,能够承担户外广告经营风险和解决广告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愿意承担户外广告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4、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负责广告画面样稿的设计,画面的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广告内容、版式、画面等导致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自行承担。
5、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社会责任感,自觉承担公益广告发布义务。
七、特别说明
1、承租方租赁单立柱广告牌的须签订《大型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见附件1)及《租赁(承包)安全协议》(见附件2),广告客户单位发布广告的须签订《广告发布合同》(见附件3),同时签署《廉洁共建协议书》(见附件4)。
2、遇有国家、省、市重大活动须发布公益广告时,承租方及广告客户单位需无条件服从。公益广告发布任务结束后,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甲方按公益广告发布的天数和面数折算顺延乙方租期,计算公式为:顺延天数=公益广告占用面数×公益广告发布天数÷广告牌总面数。本次竞租期间我公司正在执行市城管局下达的全国文明创建公益广告任务。
3、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获得承租/发布权后,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付款,如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未付款,履约保证金将自动扣除,合同自动解除,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广告牌公开竞租。我公司对单立柱广告牌另行对外公开竞租。
4、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广告画面,如承租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画面,出租方将自行拆除画面,拆除费用每面100元,拆除费用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出租方不负责保存拆除下来的广告画面。广告客户单位发布的广告画面由出租方负责拆除。
八、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需在2022年12月28日9时20分前向我公司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0000元/座作为公开竞租保证金(以入账时间为准),缴款方和报名方必须一致,汇款账号必须是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账号,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公开竞租。报价最高者获得承租/发布权,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对我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我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果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无违约,我公司在合同执行完毕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获得承租/发布权的,我公司在公开招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获得承租/发布权后当场放弃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见附件7)与出租方签署合同的,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广告牌公开竞租。我公司对单立柱广告牌另行对外公开竞租。
账户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浦中支行
银行账号:11560188000106226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竞租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如遇特殊情况,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2、竞租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76号)312会议室
3、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520266
十、竞租时应提交材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报价资料(见附件5)。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见附件6)。
4、竞租保证金汇款单或缴款收据。
5、企业或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提交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加盖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公章。
十一、竞租流程
1、对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提交的报价单进行现场拆分并宣读各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报价,报价最高者成为候选人。
如只有一家企业报名,以不低于底价成为候选人。如最高报价中有两人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所报价格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以此进行类推。
2、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报价低于单立柱广告牌租金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获得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发布权的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若当场放弃候选人资格,可由第二顺序方依次取得候选人资格,以此类推,但无效报价除外。凡放弃候选人资格的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
4、候选人需公示1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确定获得承租/发布权,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单》。
5、竞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获得承租/发布权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见附件7)与出租方签署合同的,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广告牌公开竞租。我公司对单立柱广告牌另行对外公开竞租。
6、未能确定承租方及广告客户单位的,由我公司另行对外公开竞租。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属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1:大型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724724.docx
附件2:租赁(承包)安全协议/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739739.docx
附件3:广告发布合同/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750750.docx
附件4:廉洁共建协议书/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815815.docx
附件5:大型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发布报价表/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826826.docx
附件6:授权委托书/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836836.docx
附件7:成交通知书/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846846.docx
附件8:广告顺延补充协议/uploadfiles/2022/12/20221208100855855.docx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