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维修机关办公大楼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阅读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维修机关办公大楼 已由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连工投司复〔202152批准建设,现对外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维修机关办公大楼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院内办公大楼

2.1.2建设规模:灌西投资公司办公大楼外墙加喷真石漆;屋面、墙面防水改造;更换安装塑钢窗470平方米;维修2-5楼卫生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限价:1141147.25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

3.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12月至20217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3.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 GB3 \* MERGEFORMAT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 \* GB3 \* MERGEFORMAT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2月至20217月),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原件核验。

    d.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3]572号”;

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主要材料品牌(厂商)的选择与认定:


推荐品牌(厂商)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招标人推荐生产企业或品牌及型号

备注

1

外墙真石漆;

立邦、雅士利、多乐士、三棵树

高档次品牌产品

备注:招标人实行主材准入制度,主要材料以下方式执行:①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或厂家范围内进行选择投标;②承诺施工过程中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或厂家范围内进行选择使用,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将承诺书原件后附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须为同档次品牌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需加盖甲方公章),并将确认函原件后附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承诺所购买材料严格按照清单、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投标人不得购买伪劣产品或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所有材料均须确保为国标合格、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知名品牌的全新优等产品。

同种材料尽量选用同一品牌,并且要求所有外露部分如洁具、灯具、五金、门、外墙真石漆颜色等材料使用前须报送招标人,经招标人对性能、质量认可后方能使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8 20 日至 2021 8 24 日,每日900分至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标书500元,售后不退(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3联系人及电话:莫工 15261363965

4.3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604室;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8 30 日 下午1530分。

5.2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号工业投资集团13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2月至20217月);

6.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6.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6.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6.10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依据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本工程要求2021年2月至20217月);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应在合同中明确;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前需一次性提供评标委员会审查,逾期不予接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址:灌云县灌西盐场

联 系 人:匡宏伟          话:15061329715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604 

联 系 人:莫工            话:1526136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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