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 关于金博海旭花园26#楼一至二层商铺对外公开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5 阅读量:

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我公司所有的金博海旭花园26#楼一至二层商业资产对外公开招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租赁物金博海旭花园26#楼一至二层(建筑面积:2018.76㎡),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时代东路北侧、鸥翔路西侧,目前一至二层商业均为毛坯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报名人可自行前往租赁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所公布的房产面积为产权实测面积。

    二、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物只能用于经营服务类,不得改作其他用途,以租赁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租赁物水电齐全,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达到可使用状况所需的水、电、气及环保、消防等条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后涉及的二次改造和装修消防验收、开业消防检查等验收检查均由承租人负责。

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转租或分租。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8年。

四、招租底价及保证金

1.房屋公开招租第一年租金底价为30万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上年应交租金的3%递增。只有一个通过预审的竞租人报名的,以租金底价中标。

2.报名时,竞租人需上缴公司竞租保证金5万元,竞租成功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竞租未成的,在5个工作日内凭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不计息退还;报名后未报价或竞租成功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公开招租确定的承租人在正式签订协议前,承租人需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他项权证,向招租方抵押评估价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不动产。不动产抵押不能实施的前提下,承租人可请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第三方须经招租方认可。凡报名的竞租人员,均视为认可本要求,承租人如拒绝进行抵押或担保将视同公告第四条所示“竞租成功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承租人的报名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报名人具备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等履约能力。

3、企业法人、自然人的相关经营证照齐全、有效。

4、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报名人和承租合同履行人应保持一致。如报名人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合同履行人的,报名人应对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六、招租程序

1、报名前,意向报名人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时须注明款项用途(包括报名人、报名项目名称)。竞租保证金的收款单位为江苏省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解东分理处;账号:10434401040005312

2、对报名人的报名条件进行预审。通过预审资格的报名人,可以进入报价环节。

3、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进行报价。报价采取密封方式,以不低于第一年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如出现并列最高价,则采取多轮报价确定承租人,每次报价以仟元整数递增。所报价格低于30万元的作废。只有一个通过预审的竞租人报名的,以租金底价上浮10%承租。

七、竞租人报名提交材料

1、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报名时提供竞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5、信用证明材料。

6、报名人需提供直接持有的200万元以上不动产权证、银行存款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7、报名人为企业的应提供2019年度及2020年度6月份的财务报表。报名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近一年的银行流水。

八、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1010日至101516时。

(二)报名地点: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13层金桥房地产开发经营部。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联系人:江经理  15161307731

九、竞标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十、租赁合同签订

本公告合同所附的租赁合同(草案),为租赁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的重要依据。

 

附件1.房产租赁合同(草案)/uploadfiles/2020/10/202010151414571457.doc

附件2.租赁安全协议(草案)/uploadfiles/2020/10/202010151415131513.doc

附件3.房屋(场地)出租安全告知书(草案)/uploadfiles/2020/10/20201015141604164.doc

 

                                             江苏省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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