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的相关办法,我公司拟对原台南精盐厂部分房屋及场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的基本情况
原台南精盐厂座落在板桥烧香河东,四址范围:东:道路,西:烧香河,南:公路,北:总干盐河,本次拟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 660 ㎡、场地面积约: 760 ㎡(详见平面图)。目前该租赁物为简易装修状态,意向报名人可自行前往租赁物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凡参与竞租者,视其对该租赁物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二、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物使用用途仅限于 办公 使用。租赁物水电齐全,但后期水电增容、门窗、外墙改造费用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改作其他用途,具体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
三、租赁期限
标的物租赁期限为5年(不含装修宽限期)。装修宽限期为协议签署后2个月内,在此期间,免收相应的租金。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
四、特别告知
1、租赁标的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承租人不得以招租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作为承租租金调整的依据。
2、承租该标的后,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若承租人擅自转租、分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偿收回租赁物。
3、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建设需要、政府行为征用等原因收回租赁物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承租人应按出租人要求无条件交还租赁物,出租人退还相应租金。
4、本次招租标的物的交付以现场双方确认的实际情况交付。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均与承租人无关。新签协议生效后,产生的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若承租方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主动放弃租赁权,承租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征得有效报名的,我公司可重新组织公开招租程序,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招租。
7、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消防、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环保等由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自行解决、自行管理并自行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8、乙方承租该标的,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若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使用过程中应爱惜房屋及各种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或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9、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维护和装修,须经过发包方书面同意,且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待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将租赁物完好还给发包方,并不得向发包方索要任何补偿等费用。
五、报名人资格条件
1、报名人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报名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
2、报名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必须无任何征信问题,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
3、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报名方和承租合同履行人应保持一致。如报名方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合同履行人的,报名人应对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5、有下列行为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报名参加竞租: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等企业法人;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企业法人;
(3)与我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且败诉的或正在诉讼的企业法人。
六、报名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人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的提供:
1、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征信证明文件(可至行政审批中心查询打印);
4、竞租保证金壹万元银行回单;
5、所有资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只接受现场提交以上材料。
(二)报名人为自然人的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征信证明文件(可至行政审批中心查询打印);
4、竞租保证金壹万元银行回单;
5、所有资料都要签字,只接受现场提交以上材料。
七、招租底价
本次竞租底价为7.5万元/年。
八、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期限: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7时止。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17:00 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徐圩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
4、联系人:丁乐东;联系电话:13815654325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意向报名人可在4月30日至5月10日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凡参与竞租者,视其对该租赁物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九、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方式
1、竞租保证金: 1万元竞租保证金。
2、缴纳竞租保证金:符合条件的竞租方,于2024年5月16日16:00前缴纳相对应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时须注明款项用途(包括报名人、报名项目名称)。竞租保证金的收款单位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徐圩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东方银行徐圩支行;账号:3207052301201000009476),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方应与报名方保持一致。未按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虽已报名但也视同放弃本次竞价;报价最高者,获得承租权,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获得承租权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全额缴纳第一年租赁费。报名后未报价、未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合同要求全额缴纳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本次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租方未获得承租权的,10个工作日内凭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不计息退还。
十、提交报价单
符合条件的竞价方凭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需按我公司提供的报价单格式填写,并进行密封报送,若未密封严实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一、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开始(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2、竞价地点:徐圩投资公司中型会议室。
十二、竞价流程
1、公开竞价。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所报价格不得低于公开的底价。有两方以上报价时,报价高者成为承租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相同最高报价进行现场再次竞租,但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最高价者成为承租候选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承租候选人。
2、竞租方报价低于租赁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承租候选人若当场放弃承租权的,则转为第二顺序方成为承租候选人,若第二顺序方放弃承租权,转为第三顺序方,以此类推,但无效报价除外。
4、只有一个竞租方的,以有效报价成为承租候选人。
5、承租候选人需公示2日,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承租候选人确定获得承租权。
6、未能确定承租方的,由我公司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十三、竞租会场相关规定
1、租赁会场由我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参加竞租方凭缴款保证金凭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依次进入竞租会场,谢绝非工作人员和未参加竞租人员入场。
2、参加竞租人员扰乱竞租会场或有恶意串通报价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
3、竞租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竞租人员必须服从场内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反会场纪律者,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
十四、风险提示
竞租方参加竞租前,需要实地对所报房屋的现有条件、交通条件、环境等基础配套设施及相关条件进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认可,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租赁经营风险。竞租方获得租赁权后,不得以对租赁的现状不了解等理由放弃承租权。
十五、租赁合同签订
租赁合同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附件:1.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2.租赁(承包)安全协议
3.报价单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徐圩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