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8日至9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工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1日,巡察组向市工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工投集团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15方面存在57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及建议。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10月11日下午,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学习传达整改意见,安排即知即改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等具体工作。集团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杨龙同志任组长,胡建明同志、戴鸿鸣同志、汪群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10月30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11月8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集团党委抓住主次,扣住要点,紧紧扭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57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促进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跟踪督导推进。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集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工作推进,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周报制度,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进度,适时督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全力确保整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及项目调研工作,积极进行投资合作洽谈。与中石化南化公司、徐圩新区就石化新材料综合项目进行洽谈,达成初步合作意愿,正在申请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与市开发区合作洽谈,参与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建设,启动自贸区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通过强化资产资源优化组合,提高股权投资收益等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重新制定上市计划,加快推进相关优质资产上市。建立以利润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激发降本增效的活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力争科研总投入占销售收入比达到5%,新增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家。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依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修改前置程序相关制度,杜绝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决策情况发生。已向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请示,待回复。已完成《投资管理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建设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制定工作,谋划投资管理模式的改进工作。
3.关于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修订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决议、纪要、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事项。定期开展两级党务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推动党组织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严格“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完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详尽记录,并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
4.关于主营业务不突出、转型升级步伐缓慢问题的整改
关于盐化工:加强调研论证盐化工下游产业链项目,充实集团项目储备库。对在手的10万吨50%双氧水、50万吨偏硅酸钠、1万吨环氧树脂稀释剂等产业链项目,启动项目审批程序,加快落地见效。关于神特新材料公司:产能扩大到2000吨规模,提升企业规模实力。在现有800D、1200D、1600D超高强纤维的基础上,组织研发300D、400D细旦丝、有色纤维、耐高温纤维、抗蠕变纤维及表面改性等新产品,实现品种化、系列化。成立专门的项目申报团队,积极申报工业技改项目和科技项目。探讨股权投资(混改)、产销联营等方式途径,加快推进战略合作,向产业链后道延伸,开发防弹防护产品以及民用市场。关于奥神新材料公司:开发面料用阻燃纤维、中温滤料纤维等产品,开发特种面料、制品,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主动参与军警用产品预研工作,比如浮空器囊体材料、系留缆绳、功能结构一体化材料等,提前介入。强化内部管理,不断优化工艺,优化公用工程配置,优化生产组织,不断降低产品成本。
5.关于资产回报率低,运营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设置个性化经济责任考核指标,调动“降本增效、增收增利”的积极性。列出资产资源的优化组合清单,加大土地、房屋等低效资产的处置力度,盘活低效资产。梳理现有投资事项,制定投融资计划,合理调配资金,减少财务费用。
6.关于重大工业投资偏少,项目落地速度不快问题的整改
与中石化南化公司、徐圩新区就石化新材料综合项目洽谈并达成194个亿合作意愿;与市开发区合作启动自贸区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总投资约28亿元;产业基金完成对神特新材、弘扬石英等三家企业投资0.55亿元;核电7/8号机组已累计完成投资2.14亿元;盛虹炼化基金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氯碱二期项目桩基工程开始施工,长周期设备已经采购,完成投资0.3亿元;裕源新村(三期)项目已经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
7.关于服务中小企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格斯达担保公司担保目标拟定20亿元。密切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联系沟通,开发新的担保品种;设立担保业务分部,促进县域地方经济发展;调整优化担保专业人才结构,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保后跟踪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8.关于公司治理体系行政化色彩浓厚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集团中层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竞争性选拔管理人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公司机构改革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组织笔试、面试。
9.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主动协调市国资委、审计局等部门,寻求解决派驻监事缺位路径。充分发挥职工监事作用,延续履行派驻监事会的部分职责。加强权属企业兼职监事队伍建设,强化权属企业运营督查,有效降低企业经营决策风险。
10.关于参股企业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的整改
召开相关会议,专门研究参股企业管理问题,目前已下发《参股企业外派董、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对所有参股企业实行分级管理。
11.关于空壳企业清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目前尚有10余家空壳企业未清理完毕。将以奥神集团为主体重组资产经营公司,目前议案已经提交集团二届三次董事会讨论并通过,待该公司组织架构搭建完成后,加快清理空壳企业进度。
12.关于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启动企业剥离社会职能的移交工作程序;与赣榆、海州、灌云对接,确定盐场家园小区、金博海旭家园、西海岸风情等3个小区的移交工作方案,年前争取完成与赣榆区、灌云县或相关单位签署全面移交协议。
13.关于企业文化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文化建设组织体系,配备专兼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人员。构建文化建设宣贯体系。编印3000册《企业文化手册》,在《连云港工投》内刊上刊登企业文化知识,并对员工进行相关文化知识测试,做到文化理念宣贯全覆盖。构建文化建设融合体系。开展共建活动,推进企业之间人员互动交流,促进文化融合。
14.关于学习联系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由集团党委拟制印发2020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重视程度,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结合主题教育开办党性素质能力提升读书班,采取领导领学、观看教育片、赴开山岛学习王继才精神、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交流研讨和一线调研,组织调研成果交流,切实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在集团内刊网站通报学习情况。选树5个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5个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召开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党员撰写“微感悟”,开展主题党日、“三初”大讨论、“四重四亮”等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优化调整各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各权属企业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容易发生隐患的风险点列出排查清单,对账销号。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各类媒体的管理,按季编印形势与任务宣传提纲,做好网络等领域的正面宣传和热点引导,规范职工网络行为。各权属企业每月25日上报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并指出权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所在。
16.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抓实“书记项目”,基层党组织书记建立的16个“书记项目”在集团内刊“晒单亮项”,同时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展示;通过书记项目,引领各单位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在年度党建目标管理中注重发现问题,同时向责任单位指出点明,限期整改;在年度评价时,民主测评占权重的20%;坚持完善党建联动共建,推动党小组与生产班组和工会小组联动共建。
17.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通过党员划转、设立新的党支部等措施,对党员数量超50人党支部的党员进行调整,目前基层党组织设置整改工作已完全到位。
18.关于党支部工作队伍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务工作者能力建设,举办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培训活动,广泛开展“说写做”大练兵活动;积极推动党务工作者专职化、专业化,建立党务后备干部人才库,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19.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费欠缴严重问题的整改
定期开展联动共建,华茂公司、利海等牵头,奥新材、神特公司等参与,开展主题教育知识竞赛,既强化了党员教育,又促进企业互动;氨纶公司完成百米党建红色长廊建设,构建多媒介宣传矩阵;在主题教育期间,选树奥新材研发团队、氨纶公司8期项目等典型在集团内广泛宣传。对于党费问题,严格按标准执行。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整改,8月30日整改到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9月3日前整改到位。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采取“一人一表”方式,核算自2016年1月以来的党费差额,确保每名党员按标准执行。
20.关于党员发展不平衡,组织关系接转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将充分统筹考虑产业板块间党员发展平衡,加大在生产一线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专题业务培训,责成相关单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于神特新材料、奥神新材料离职或退休的4名党员,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党员组织关系现已转出。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不规范,谈心谈话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陆续召开的政治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都得到参会领导好评。选树了5个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向市国资委推荐氨纶、华茂和资产作为全市示范点候选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加强各单位党员固定学习督导,提升党员固定学习成效,得到市委组织肯定;在年度检查考评时,把“纪实手册”登记情况作为关键内容,突出基础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听两问一谈一提”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间、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领导间开展谈心谈话,并且记录在案;党委班子成员与一线职工、离退休老党员老同志座谈交流,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
22.关于非在岗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基数大,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难问题的整改
针对目前集团离退休党员、托管党员基数较大,现已选配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支部书记充实离退休党组织,目前正在安排前期摸底工作,将做好退休党员属地划转工作。
23.关于党委专职部门定位不准问题的整改
按要求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由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与人事,明确好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职能。2019年权属单位年度考核小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室、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发挥业务部门监督作用。
24.关于岗位设置随意性大,超职数配备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下发《权属单位“定岗定编定员”实施方案》《权属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严格定岗定编定员。2019年底,权属单位内设机构减少15个,管理人员减少73名。
25.关于干部管理程序不规范,重点岗位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
举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班,加强组工干部专业技能培训。并坚持做到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培训,不断强化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推进。目前正在编制岗位交流相关方案。
26.关于裙带关系突出,任职回避不严问题的整改
已出台《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职和业务回避制度》,梳理集团全部管理人员亲属关系,将对涉及人员相关岗位进行调整。
27.关于人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问题的整改
完成年度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待国资委批复;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待集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编制《集团2020年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就技术人员培训和技能人员技能培训及鉴定事项,已与市人社局进行对接,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技能培训;与江苏海洋大学联合举办化工专业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28.关于薪酬分配体系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效益为导向,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出台《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上年度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建立工资增涨机制,合理设置工资增减幅度;现已下发《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起实施。
29.关于绩效考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2020年年度目标责任书已按个性化指标不低于30%、可量化指标不低于80%的标准进行制订。从四季度已开始,集团总部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完成《权属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办法》初稿;海水化工现有2名留守人员,待资产处置到位后予以岗位调整。已完成《集团员工休假请假制度》拟制工作,正在安排意见征集工作。
30.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过场,听汇报多,下基层少,不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解决群众疾苦。巡察发现,少数党员干部面对企业发展改革的严峻形势,不作为、不善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太平官”“当和事佬”问题的整改
认真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重点研究,及时交办给具体负责的单位或部门,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办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对职工反映问题的办理质量和效果,确保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对职工反应的集资建房产权证办理难问题,在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的同时,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协调寻求解决办法。
31.关于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已修订完善总部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从严规范业务招待范围、标准、程序,杜绝超标准违规接待现象发生。
32.关于集团招待费转嫁下属分公司列支问题的整改
2016年,集团总部将部分业务招待费在下属分公司列支,2017年以来的招待费未在下属分公司列支。在2017年自我整改的基础上,深刻剖析问题的严重性,从严执行总部业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举一反三,杜绝向所属单位转嫁有关费用的行为。
3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集团已进一步明确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已责令相关单位作具体说明,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对超范围领取的津补贴予以全部退回。
34.关于部分物资采购违规报销问题的整改
对业务真实性进行检核,通过查阅会议纪要等渠道证实业务的真实性;责成大宗物资管理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采购审批手续,梳理并完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制度执行的监督。
35.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对公务用车行为严加管控,严禁出市公务使用私家车。
36.关于私车公用补贴标准不统一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统一制定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37.关于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将主体责任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确保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以及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更好履责;加强督促检查。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定期开展约谈工作,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调研完善《从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考核办法》。
38.关于“一岗双责”虚化空转问题的整改
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理想信念和原则立场,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批评就是爱护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守纪律、讲规矩,讲党性、强担当;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对违规违纪党员严肃开展批评教育,帮助他们克服思想障碍,教育他们改进提升,及时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39.关于监督考核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对拟编制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内容进行调研。与年终考核考评同步进行,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与日常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财务、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研究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和刚性约束,实行一票否决制,注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与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挂钩。
40.关于廉洁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廉洁风险防控手册》有关要求执行,进一步排查完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物品采购和公务接待流程,严格审批手续,从制度层面管控廉洁风险。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对物品采购、公务接待事项进行抽查,通过外部监督规范从业行为。通过11月份集团运营监管督查,同时抽查了物品采购、公务接待事项,各单位均已规范执行相关规定。
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责成各单位拟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计划,提前报集团纪委备案,集团纪委从中选择关键事项进行监督,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适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对一些招投标、项目建设、人员调整等,将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决策后规定的时间内报集团纪委机关,开展跟踪督查。
41.关于真抓严管动真碰硬不够问题的整改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关于对集团管理人员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加强谈话函询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对下属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和履责约谈,督促明责履责。认真做好市纪委履责纪实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加强履责记实信息平台运用监督管理,督促党委班子成员真实、及时、准确、规范地将履责情况上传至履责记实信息平台。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点名道姓通报一起因醉驾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案例,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门核查。
42.关于监督执纪力量偏弱,日常监督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相关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经组织讨论批准后实施。纪检机构改革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公司80余人通过资格审核,公开组织笔试、面试。
43.关于监督合力没有形成问题的整改
组建监督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主体监督部门具体执行,相关职能部门专门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监督工作信息,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充分整合资源,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监督工作的责任链条。
44.关于个别单位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责令相关单位清查,目前已完成资产的清理盘点,对尚有变现价值的资产进行出让并计提减值,对无法变现的进行报请核销。
45.关于个别单位地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已报请国土相关部门核定界址,界定未明确前,责令相关单位对不清土地进行管理,目前按净面积与承包人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安全协议,承包费用已收取。
46.关于个别单位土地权证未办问题的整改
集团已与市开发区等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市相关单位将有偿回收,目前材料已报送有关主管单位进行流转。
47.关于部分下属单位资源被占问题的整改
召开资产资源管理专门会议,责令相关单位核实具体情况,举一反三,进一步清查资产资源,对相关问题督促各权属单位加大对被占资源的清退工作力度;对部分资源通过司法渠道进行维权。
48.关于投资资金需求与融资供给计划不衔接问题的整改
分析集团公司转型战略与投资方向,完成了2019年10月-2020年6月份《融资及贷款偿还、大额资金支出和授信债券发行计划安排方案》和《近期三项大额资金收支情况报告》,并分别提交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研究实施;最大限度满足资金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减少资金存量,减少理财事项发生,达到融资与需求最大限度的平衡化、常态化。
49.关于应收账款催收不力,坏账风险大问题的整改
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欠款园区和企业在春节前支付一部分陈欠款或新征土地时增加付款条款;加大对租金欠收单位的催收要求;要求相关权属公司加强授信管理和经营合同的执行管理,对清欠款项进行往催收清理,加大债权清收与回笼力度。
50.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分析与总结问题形成原因,务求源头控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项再次发生;迅速补办相关签字手续;在集团设财务部门设置专门稽核人员,强化对日常财务核算与监督管理;对财务制度进行梳理与研究,并结合市审计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对可能产生漏洞的条款进行完善与修改。
51.关于房屋租赁合同随意更改期限问题的整改
成立专项联合检查组,对集团公司权属单位资产租赁合同进行专项检查,对上述问题已责令责任单位与租赁人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
52.关于厂房合同期限不明问题的整改
成立专项联合检查组,对集团公司权属单位资产租赁合同进行专项检查,对上述问题已责令责任单位整改。目前责任单位与该承租者多次交流协商,限期搬离,现已达成初步共识。
53.关于银行合同内容相互矛盾问题的整改
认真核查理财协议,查找与分析产生误原因,2019年10月17日江苏银行浦中支行出据协议差错责任认定书;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反思,安排专人会同集团法务部,对后续的各类理财合同等银行事项进行专门审核把关,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54.关于权属单位部分工程规避招标问题的整改
强化对权属单位工程管理,进一步强化工程招标管理,严格遵守集团招投标办法,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加强工程项目发包方案审批,对各权属单位上报的项目发包方案要加强审核,杜绝违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
55.关于权属单位部分工程不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
制定《工程项目管理预算工作意见》,就加强工程预算组织、编制、审查、调整、监控、考核等管理内容作出规范性约定。设立“集团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力度,对项目全过程督导。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机构运行规则,规范项目整个流程,完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发包方案审批,对各权属单位上报的项目发包方案要加强审核,杜绝违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发布,进一步规范邀请招标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流程,严格遵守集团工程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完善巡察组整改意见中提到的七个单位项目资料,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56.关于光伸建筑市场、德兰汽车城发包不公开,收益率低问题的整改
成立专项联合检查组,对集团公司权属单位资产租赁合同进行专项检查,目前责令该权属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大资产资源的对外发包公开透明力度,进一步加大商铺招租力度,减少空置率。
57.关于2016-2017年部分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修订《大宗物资采购制度》,严格采购洽谈程序,确保选择多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集团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高标准、立足严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以务实高效的整改成果规范管理、推进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从严要求,强化全员意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常抓不懈,一着不让,确保不打折扣。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着眼常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集团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8-85509332;电子信箱:lygsgt2015@163.com。邮寄地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9号工投集团党政办公室。
中共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