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期内至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徐圩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3、缴纳交易保证金: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向公司账户一次性缴纳2000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若中标投标人已付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待过户完成后,凭新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至徐圩投资公司财务部退还保证金 4、中标候选人需公示2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为中标者。 5、如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将取消中标资格,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在车辆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该车辆不得驶离我公司厂区。 7、该车辆的原有违章情况由本公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