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HMLQ-202404-00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沥青及配套机械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年使用量约5000t,预算约230万元。
预算单价金额:
沥青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AC-9.5mmI型 | t | 465 | 甲方车去沥青厂拖料 | |
AC-13.2mmI型 | t | 450 | 甲方车去沥青厂拖料 | |
乳化沥青 | t | 3800 | 甲方车去沥青厂拖料 | |
AC-9.5mmI型 | t | 475 | 乙方车辆运至施工现场 | |
AC-13.2mmI型 | t | 460 | 乙方车辆运至施工现场 | |
摊铺费用 | 乳化沥青粘层 | m² | 3 | 喷洒乳化沥青(含主材) |
摊铺沥青 | t | 53 | 含铣刨机、摊铺机、钢轮压路机、胶轮压路机、手扶振动压路机、山猫吸尘车、人工配合等 | |
废料回收 | t | 20(最低限价) | 供应商自行拉走、废料回收金额抵扣摊铺沥青费用 |
注:如果临时使用的材料不在清单里,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注:各项单价为含税(13%增值税)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税金及政策性风险等所有费用。各项投标单价报价超过各项预算单价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沥青供应等,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一年。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表必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业绩要求
材料采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沥青供应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并且需提供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日期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余均不认可。)
(6)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授权委托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
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中标人不得延误采购人的需求供货期,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等中标人自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因供货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七、邀请单位:
拟邀请以下三家单位:
1、江苏福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2、江苏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连云港天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徐工 1599611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
联系方式:王工 0518-85825969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