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理论征文——胡传法

发布时间:2020-10-14 阅读量:

 在国企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  胡传法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篇章专题谈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解决党的建设宽松软的要害和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面貌焕然一新。当前,全党已经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在全党深入人心。那么在国有企业中如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呢?笔者认为,应重点抓好“两个建设”。

  一方面是加强国企基层组织建设,做好“三个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工作的坚强堡垒,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具体的贯彻和执行者。首先,加强国企基层组织建设,要在组织建制上规范。去年底,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企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按照《条例》,在国企中应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党委班子成员进决策层、党建谋划进企业战略,推动党的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党建项目与企业重点难点任务相融合。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基层党员人数,规范设置党组织。配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次,加强国企基层组织建设,要在发展决策上规范。规范决策流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健全完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决策沟通机制,不走形式,不搞临时动议,规范在国有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再次,加强国企基层组织建设,要在目标考核上规范。应建立健全党的建设目标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标准,把日常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核范围,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对临时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跟踪督导,保证落实效率。建立目标考核通报制,做到有考核就通报,不遮羞不挡丑,真正达到规范高效。

  另一方面是加快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三个转变”。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对国企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党员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一是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提升综合素质。加快党员队伍建设,应注重思想教育引导,转变过去“灌输式”“填鸭式”的传统教育管理方式,应在灵活性、创新性上出点子、谋思路。在教育方式上,应坚持实行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上大课与办小班、大讲堂与微课堂等方式,丰富党员学习教育阵地,并通过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分享学习成果等,提升学思践行的作用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健全党员信息库、数据库,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升党员政治性、时代性、战斗力。二是转变典型选树方式,放大示范效应。加快党员队伍建设,榜样的力量不可少。针对往年先进典型“老面孔”,应加强党组织的引导作用,把过去单一的选树典型变为选、培相结合,精心设计创先争优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好劳动竞赛、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从比、学、赶、超中,选出先进、优秀员工、党员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实施“双培养”工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输送到重要岗位,努力培育出企业自己的“精神坐标”,激励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带动广大职工创业绩、比贡献、争先锋。三是转变业绩评价方式,激发工作动能。加快党员队伍建设,需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党员干部考评要突出考准考实,需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以事察人,知事识人,让干部凭能力进位、凭政绩晋级、凭本事坐稳位子。

  在国有企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在落实、贵在创新。各级党组织必须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通过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